开云体育下载手机版
Technical articles《中華人民共和園水汙染防治法》規定,禁止向生活飲用水水源地和一級保護區的水體(ti) 排放汙水。已設置的排汙口,應限期拆除或限期治理。在生活飲用水源地、風景名勝區水體(ti) 、重要漁業(ye) 水體(ti) 和其他有特殊經濟文化價(jia) 值的水體(ti) 的保護區內(nei) ,不得新建排汙口。在保護區附近新建排汙口,必須保證保護區水體(ti) 不受汙染。
(1)已有的排汙口,排放汙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標準的,應當治理;危害飲用水源的排汙口,應當搬遷;排汙單位發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,排放汙染物超過正常排放量,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汙染事故的,必須立即采取應急措施,通報可能受到水汙染危害和損害的單位,並向當地環境保護部門報告;禁止向水體(ti) 排放油類、酸液、堿液或者劇毒廢液;禁止在水體(ti) 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汙染物的車輛和容器;禁止將含有汞、鎘、砷、鉻、鉛、氰化物、黃磷等的可溶性劇毒廢渣向水體(ti) 排放、傾(qing) 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;存放可溶性劇毒廢渣的場所,必須采取防水、防滲漏、防流失的措施;禁止向水體(ti) 排放或者傾(qing) 倒放射性固體(ti) 廢棄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質的廢水;向水體(ti) 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質的廢水,必須符合國家有關(guan) 放射防護的規定和標準;向水體(ti) 排放含熱廢水,應當采取措施,保證水體(ti) 的水溫符合水環境質量標準,防止熱汙染危害;排放含病原體(ti) 的汙水,必須經過消毒處理;符合國家有關(guan) 標準後,方準排放;向農(nong) 田灌溉渠道排放工業(ye) 廢水和城市汙水,應當保證其下遊近的灌溉取水點的水質符合農(nong) 田灌溉水質標準;利用工業(ye) 廢水和城市汙水進行灌溉,應當防止汙染土壤、地下水和農(nong) 產(chan) 品; 船舶排放含油汙水、生活汙水,必須符合船舶汙染物排放標準。從(cong) 事海洋航運的船舶,進入內(nei) 河和港口的,應當遵守內(nei) 河的船舶汙染物排放標準。 船舶的殘油、廢油必須回收,禁止排入水體(ti) 。
(2)地下水汙染防治方麵,禁止企業(ye) 事業(ye) 單位利用滲井、滲坑、裂隙和溶洞排放、傾(qing) 倒含有毒汙染物的廢水、含病原體(ti) 的汙水和其他廢棄物;在無良好隔滲地層,禁止企業(ye) 事業(ye) 單位使用無防止滲漏措施的溝渠、坑塘等輸送或者存貯含有毒汙染物的廢水、含病原體(ti) 的汙水和其他廢棄物;興(xing) 建地下工程設施或者進行地下勘探、采礦等活動,應當采取防護性措施,防止地下水汙染; 人工回灌補給地下水,不得惡化地下水質。